因此,河北将遵循“违法重罚”原则,对环境违法企业一律按照法律规定罚款额度的高限严厉处罚,法律规定5万元-20万,就罚20万元,同时对企业加倍征收排污费;对多次超标或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一律限批新、扩、改建项目,禁发或吊销排污许可证;与省人民银行等部门合作,实施银行贷款“环境风险提示”,用金融手段限制环境违法企业发展;对长期违法排污企业,坚决行使评优创先一票否决权。
姬振海说,“高限处罚”不等于乱罚款,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环保执法人员管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依法办事。因此,查处违法企业,必须加强现场环境执法,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排查与抽查相结合、联查与互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密检查频次,提高执法效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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