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环监察字〔2007〕47号
关于2007年度环境监察
执法证年审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境监察(稽查)机构,各扩权县(市)环保局:
为规范环境监察(稽查)人员执法证件的使用,现将2007年度环境监察证件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年审培训工作。2006年度没有完成年审培训的市、县,尽快上报今年培训计划,并于9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对无故不能如期完成此项工作的市、县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终专项工作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二、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的管理体系。各市(县)要制定完善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对本系统执法人员证件办理、人员持证以及证件收缴等情况做好登、统计。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将于上半年对各市环境监察(稽查)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核查情况将在省环保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做好证件年审统计工作。各市(县)环境监察(稽查)机构于10月底前将2007年度环境监察执法证年审报告以正式文件和电子邮箱形式上报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联 系 人: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王登龙
电 话:0311—87800373(兼传真)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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