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促进艺术学科教师专业化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本学期的工作部署,现开展音乐、美术教师才艺大赛,望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加。
比赛的相关事宜如下:
一、比赛内容:
音乐:以节目形式参赛,节目内容不限,如(声乐、器乐、舞蹈、戏曲、朗诵、小品等)可以邀请助演,助演人员不限(学生、教师、家长等),节目应以个人表演为主。
美术:以节目形式参赛,节目内容不限。如(剪纸、绘画、书法、戏曲、小品等)可以邀请助演。
二、参赛对象
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
三、参赛要求
1、各中心学校和市直校至少选派二名教师参加,音美教师不限,中小学不限。(本次参赛情况直接与年度评估挂钩,比赛结束后及时公布参赛情况和结果)
2、各中心学校、市直各校各选派3名教师参与观摩。
四、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日—11月8日。(报名应按时,以便安排有关比赛事宜)
2、比赛时间:音乐类:2007年12月17日上午8:00东方小学四楼会议室。美术类:2007年12月18日上午8:00东方小学四楼会议室。(上午8:00准时抽签)
五、评奖
1、本次活动评选单位最佳组织奖6个,最佳风尚奖6个。
2、评选出个人十佳专业技能奖,最佳优秀节目奖。
3、另所有节目评选出特、一、二、三等奖。
4、优秀节目参与圣诞、元旦现场颁奖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