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补充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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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 |
职位 |
职位简介 |
录用 |
专业 |
学历 |
其他 |
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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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计划 |
要求 |
要求 |
条件 |
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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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环保督查中心 |
环境督查与环境应急管理岗位 |
参与起草环境执法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参与东北地区重大环境应急、事故调查、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参与东北地区重大环境纠纷的协调。 |
5人 |
环保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工作地点在沈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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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环保督查中心 |
环境督查与环境应急管理岗位 |
参与起草环境执法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参与西北地区重大环境应急、事故调查、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参与西北地区重大环境纠纷的协调。 |
5人 |
环保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工作地点在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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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岗位 |
从事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日常监督工作。 |
1人 |
核能与核技术、机械、化工、热能工程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工作地点在兰州。 |
二、调剂职位报考条件
1.须是报考环保总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考生;
2.须是未进入环保总局公布的面试人员;
3.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人事部规定的合格分数(即总分不低于105分,能力测试分数不低于55分);
4.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条件;
5.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职位。
三、调剂报名方式
1.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地址为:
sepagbc@126.com
2.邮件标题格式:报考单位名称+考生姓名
3.邮件内容格式(不要带附件):
(1)报考单位名称:
(2)考生姓名:
(3)身份证号+准考证号:
(4)原报考单位职位名称+报考职位代码:
(5)学校(工作单位)+专业+学历:
(6)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能力分数):
(7)联系方式(手机):
4.报名截止时间:截止到2007年1月15日下午17:00。
四、拟补充面试人选数额
1、东北环保督查中心(环境督查与环境应急管理岗位)拟补充面试人选5名。
2、西北环保督查中心(环境督查与环境应急管理岗位)拟补充面试人选9名。
3、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岗位)拟补充面试人选3名。
五、补充面试人选的确定
1.根据报名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补充面试人选。
2.补充面试人选确定后,我们将在环保总局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和最低分数线。
3.报名考生1月18日前将收到电话通知或邮件确认是否已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面试,未被确认的考生,可于1月18日后电话咨询。
4.咨询电话:010-66556170,联系人:杨彬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人事司
二〇〇七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