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挂牌督办案件查处落实到位,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责成市环保局、市监察局联合进行全程督办,将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挂牌督办案件涉及的有关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制,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对违法排污的企业按照督办要求,该取缔的取缔,该关停的关停,该处罚的处罚,达到改正违法行为到位,治理设施安装到位,依法查处到位,限期8月底前全面落实完成。
2、认真落实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在挂牌督办案件查处中,有关乡镇和部门行动不力、不闻不问、包庇纵容和向违法企业提供方便条件的,对涉及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的,及时向监察局移送,由监察局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将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作为环境保护重要的监督手段,将新闻发布会和宣传报道作为向社会公开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平台,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并将督办案件的查处情况及时在新闻媒体通报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4、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排污问题的查处力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是环保工作一项长期的任务,环保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并发动鼓励群众举报,对违法排污问题,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发现一批查处一批,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

